交通事故、故障与灾害
58 题
只考这一分类的 50 题模拟考试- 在交叉路口或其附近有紧急汽车接近时,必须避开交叉路口并靠道路左侧,暂时停止。
- 在交叉路口及其附近以外的场所有紧急汽车接近时,车辆也必须一律暂时停止。
- 紧急汽车享有特例,道路交通法的许多规定——例如禁止通行场所的限制、通行区分、靠左通行等——对它不适用。
- 紧急汽车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不遵守最高速度。
- 对于警车、警用摩托车等专门从事交通取缔的特定汽车,靠道路左侧通行的义务(靠左通行)以及车辆通行带的通行区分等规定不适用。
- 道路维护作业用汽车即使没有从事道路维护或修缮作业时,也可免除通行道路中央往左部分的义务(靠左通行)等规定。
- 发生交通事故时,该车辆的驾驶人及乘务员必须立即停止驾驶,救护伤者,并采取防止道路上的危险等必要措施。
- 事故现场没有警察时,驾驶人必须立即向最近的警察署(含派出所、驻在所)的警察报告事故。
- 向警察报告的内容只需事故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即可,死伤者人数、受伤程度以及物品损坏的程度可以不报告。
- 接到报告的警察之所以可以命令「在警察到达现场之前不得离开现场」,是在其认为为救护伤者或防止道路上的危险而有必要的时候。
- 驾驶紧急汽车或公共汽车(巴士)等正在执行业务的驾驶人,即使因该业务需要继续驾驶,也必须由本人进行救护和报告,不能继续驾驶。
- 在事故现场的警察,可以对驾驶人及乘务员作出为救护伤者、防止危险以及确保交通安全与畅通所必要的指示。
- 在高速公路的主线车道上因故障而无法继续驾驶车辆时,必须表示出该车是因故障等原因而停止的。
- 在高速公路的主线车道上因故障而无法移动时,只要表示出车辆已停止,就不需要把该车移到主线车道以外的场所。
- 警察的车辆在取缔违规车辆等时,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鸣响警笛。
- 成为紧急汽车的汽车,是根据使用该汽车的人的申请由公安委员会指定的(部分消防用、救护用汽车则采取申报的方式)。
- 在电力事业、燃气事业等公益事业中,用于防止危险的应急作业的汽车,有可能成为紧急汽车。
- 都道府县或市町村用于对伤病者进行应急处置而出动的大型二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也有可能成为紧急汽车。
- 被作为紧急汽车的警察用汽车引导的汽车,也按紧急汽车对待。
- 医疗机构为紧急运送为移植而摘取的器官、或摘取所需的器材而使用的汽车,有可能成为紧急汽车。
- 监狱等矫正设施为逮捕逃跑者或警备被收容者而使用的汽车,有可能成为紧急汽车。
- 用于紧急运送输血用血液制剂的汽车,不可能成为紧急汽车。
- 只要是警察用汽车,无论用于何种用途,全部都是紧急汽车。
- 道路管理者使用的汽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成为紧急汽车。
- 防汛机构为防汛出动而使用的汽车,不包含在紧急汽车的对象之内。
- 检察厅使用的汽车,即使是为犯罪搜查而使用的,也不会成为紧急汽车。
- 医疗机构接受都道府县或市町村的请求,为把进行应急治疗的医师运送到伤病者所在处而使用的汽车,不属于紧急汽车的对象。
- 用绳索牵引故障车时,牵引车与故障车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5米。
- 在牵引故障车的绳索上,必须在显眼的位置系上0.5米见方以上的红色布。
- 在不吊起车轮的状态下牵引故障车时,坐在故障车上操作方向盘的人可以没有驾驶执照。
- 在不吊起车轮的状态下牵引故障车时,必须用结实的绳索等把牵引车与故障车牢固地连接起来。
- 吊起故障车上与方向盘不相连的车轮(转向轮以外的车轮)进行牵引时,必须把方向盘固定住,使转向轮与该车的中心线保持平行。
- 发生交通事故时,为防止事故接连发生,应把车停在路肩、空地等不妨碍其他交通的安全场所,并关闭发动机。
- 头部受伤的伤者,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必须挪动到别的地方去。
- 有被后方来车追尾的危险时,应尽快把伤者救出并转移到安全的场所。
- 应当向警察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伤者人数和受伤程度、物品损坏的情况、发生事故的车辆所载货物等,并接受指示。
- 公共汽车(乘合巴士)的驾驶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由本人进行救护并向警察报告,绝对不能继续驾驶。
- 受伤较轻时,可以不向警察报案。
- 在高速道路上不得已要驻车时,必须把车停在路肩或路侧带,以免妨碍其他车辆行驶。
- 夜间不得已把车停在一般道路上时,是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是否放置停车警示器材由驾驶人自由决定,不做也可以。
- 夜间在高速道路上不得已驻车时,只要放置了停车警示器材,就可以不开危险报警闪光灯、驻车灯和尾灯。
- 不得已用一般车辆牵引故障车时,只要把牵引车与故障车之间的间隔保持在10米以内就可以。
- 用绳索牵引故障车时,必须在该绳索上系上30厘米见方以上的白布。
- 在驾驶中得知发布了警戒宣言时,不要慌张,应低速行驶,并通过车载收音机等持续收听地震信息和交通信息。
- 不得已把车留在道路上避难时,为防止被盗,应拔下发动机钥匙带走,并把车门锁好。
- 发布警戒宣言时,只要当时不是在驾驶中,即使是为躲避海啸而避难,也不得使用汽车。
- 紧急地震速报,是气象厅在预计的震动大小大致为震度5弱以上等情况下,在震动到来之前发布预计震度4以上的区域等信息。
- 关于地震的警戒宣言,规定由该地区的都道府县知事发布。
- 在驾驶中得知紧急地震速报时,必须踩急刹车立即把车停住。
- 关于东海地震的强化地区,指定了静冈县的全域,以及东京、神奈川、山梨、长野、岐阜、爱知、三重这7个都县的一部分。
- 在驾驶中发生大地震时,应避免急打方向、急刹车,用尽可能安全的方法把车停在道路的右侧。
- 在大地震中停车之后,应通过车载收音机等收听地震信息和交通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和周围的状况采取行动。
- 大地震之后继续驾驶车辆时,要充分注意道路损坏、信号灯停止工作、道路上的障碍物等。
- 根据灾害对策基本法,为灾害应急对策而有紧急必要时,紧急通行车辆以外的车辆有可能被禁止或限制通行。
- 以“区域”为单位实施交通管制时,只要把车移动到该区域内没有被管制的道路上就可以。
- 即使在禁止通行区域等处车辆妨碍了紧急通行车辆,警察也绝对不会损坏该车辆。
- 在交叉路口或其附近有紧急汽车靠近时,必须驶入交叉路口内,靠向道路右侧暂时停止。
- 交叉路口附近有紧急汽车靠近,我避开交叉路口靠向道路左侧,暂时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