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与车道规则 —— 禁止超车的场所、两种标志的区别、变更行进路线
最后更新: 30 July 2026
超车原则上要从前车的右侧通过(道路交通法 第二十八条)。只有两种情况从左侧通过——前车为右转而靠向道路中央时,以及超越有轨电车时。禁止超车的场所是:设有禁止超车标志的地方、道路转弯处附近、上坡顶部附近和坡度陡的下坡、隧道内(设有车辆通行带的除外)、交叉路口及其前方 30 米以内(在优先道路上行驶时除外)、铁道口、人行横道、自行车横道及其前方 30 米以内。「追越しのための右側部分はみ出し通行禁止」这块标志所禁止的,只是驶出到道路右半部分这件事;禁止超车本身的是另一块标志。此外,不得越过黄色分界线变更行进路线。
什么样的行为算「超车」?
超车在法律上的定义由三个要素构成:追上前车、变更行进路线、从其侧方通过并驶到前面去。 这是道路交通法 第二条第二十一号(定义)。中间那句「变更行进路线」,正是让它成为一条定义而不是一句描述的关键。
如果不变更行进路线就从前车旁边驶过(比如一直沿着相邻的车辆通行带往前开),那就不是超车,而是不变更行进路线的超越(追い抜き)。这个区别会决定好几道题的对错,因为有的规定只禁止超车,有的规定两者都禁止。人行横道、自行车横道及其前方 30 米以内是两者都禁止(超车和追い抜き都禁止),而且距离是 30 米,不是 50 米。如果卡在术语上,术语表中的「追越し」一词一页,可以单独看。
从右侧超还是从左侧超?
原则是右侧。 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要超越其他车辆时,必须从被超越车辆的右侧通过(从右侧通过)。日本靠左通行,所以超车的一侧是右侧。因此「原则上必须从左侧通过」是错的,「右侧车多所以从左侧超了过去」也是错的。
有两种情况正好反过来。 前车为右转而靠向道路中央(单向通行的道路上是靠向右端)行驶时,以及超越有轨电车时,要从它的左侧通过(从左侧通过的两种情况)。有轨电车行驶在铺设于路面的轨道上,想从右侧超越就会驶入对向车道,所以「有轨电车原则上从其右侧通过」是错的。超车过程中要保持安全的侧向间隔,并且不仅要注意对向车和后方来车,还要注意前车更前方的交通状况。
禁止超车的场所
共有六类,数字是关键。 交通の方法に関する教則把它们列在一起:因标志而禁止超车的场所、道路转弯处附近、上坡顶部附近和坡度陡的下坡、隧道内(设有车辆通行带的除外)、交叉路口及其前方 30 米以内(在优先道路上行驶时除外)、铁道口、人行横道、自行车横道及其前方 30 米以内(一览)。
考题只改一个词就出。转弯处和弯道即使没有对向车驶来也禁止(照样禁止)——判断标准是场所,不是视野好坏。坡度陡的下坡和上坡顶部附近一样禁止,所以「顶部附近禁止,但陡下坡可以超」是错的。隧道的例外是设有车辆通行带的情况,所以「隧道内一律禁止」也是错的。交叉路口是 30 米并带优先道路这一例外(30 米、优先道路除外),铁道口等也是 30 米,并没有 10 米这一说。另外单列两条:再去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即「二重超车」,是禁止的;在交叉路口或铁道口前暂时停止、徐行(慢行)的车辆前方强行插入同样禁止。
两种「超车」标志有什么不同?
它们是两块不同的标志,禁止的范围不一样。把两者搞混,是这个主题里最常见的错误。 「追越しのための右側部分はみ出し通行禁止」(标识令 三一四)所禁止的,只是为了超车而驶出到道路右半部分这件事(它禁止的内容)。不驶出到右半部分的超车仍然可以做。所以「连不驶出的超车也一并禁止」是错的。禁止超车本身的是另一块标志——同样的图案下面多挂一块写着「追越し禁止」的辅助标志——那一块禁止的是超车这个行为本身。图案相同,只多了一块辅助标志,禁止范围就大不一样,所以答题前先确认有没有辅助标志。
那为什么需要「禁止驶出」这块标志呢?因为没有标志时,有些情况下是可以驶出去超车的。第十七条第五项第四号规定,在道路左半部分宽度不足 6 米且视野良好的路段,要超越其他车辆时可以驶出到右半部分。门槛是 6 米,不是 8 米;标志的作用就是把这项许可关掉(6 米规则)。同样的区别也适用于画在路面上的标示版(标示也不是全面禁止)。
该走哪条车辆通行带?黄色分界线与骑线行驶
原则是从道路左侧端数起的第一条车辆通行带(第二十条 ·左起第一条),不是第二条。同一方向有两条时走左侧那条;有三条以上时,把最右侧那条空出来供超车用,走其余的车辆通行带(最右侧要空出来)。在没有车辆通行带的道路上,除超车等不得已的情况外,靠道路左侧行驶(靠左)。
在有车辆通行带的道路上超车时,使用当前所在通行带紧邻右侧的那一条——不是隔一条,更不是左边那条(紧邻右侧)。超完之后必须迅速回到最右侧以外的通行带(迅速回去)。一直占着最右侧会导致超速和车距变短,所以这条写成了义务,而不是努力目标。
还有三条关于标示的规定。不得越过黄色分界线变更行进路线(黄线不能越);「禁止变更行进路线」的标示有时只针对一侧的通行带,所以要看清线画在哪一边。不得骑跨两条通行带行驶,也不得驶出通行带(不能骑线),没有理由却反复变更行进路线同样不被允许。最后,被最高速度比自己高的车辆追上时:在对方超完之前不得提高速度(不要加速);在没有车辆通行带的道路上,如果与道路中央之间没有足够空间让对方通过,就要尽量靠向左侧端让路(靠左侧端让路)。这项义务不适用于有车辆通行带的道路,因为后车可以改走别的通行带。
左转、右转时要靠向哪边?
要靠边,而且左转的条文写得格外具体。 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必须预先尽量靠向道路的左侧端,并且尽量沿着该左侧端徐行(慢行)(左转的方法)。「预先靠边」和「沿左侧端徐行(慢行)」两者缺一不可。靠向中央再从交叉路口内侧绕过去,那是完全不同的走法。
右转是左转的镜像,外加一处小转折。预先尽量靠向道路中央,从交叉路口中心的紧内侧徐行(慢行)通过。是「紧内侧」,不是外侧。在单向通行的道路上不需要给对向车留出空间,所以靠的不是中央,而是右端。
一般轻便摩托车(原付)另作处理。在有信号灯等进行交通管制的交叉路口,且道路上有三条以上车辆通行带(不是两条以上),或者设有「一般原動機付自転車の右折方法(二段階)」标志的交叉路口(这块标志),必须做两阶段右转(二段階右折):预先尽量靠向道路左端,在距交叉路口前方侧端30 米的地点打右转向灯(30 米,不是 50),绿灯时一边徐行(慢行)一边直行到交叉路口对面,在那里停住并把车头转向右方,等前方信号变绿后再走。此时绿色箭头信号不能用来右转(箭头信号下不能走)。整套步骤在术语表的「二段階右折」里也有汇总。
什么时候可以驶入轨道敷(有轨电车轨道区域)?
沿着它纵向行驶几乎不可以,只能横穿。 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除了为左转、右转、横穿、掉头而横穿轨道敷的情况,以及为防止危险而不得已的情况之外,不得在轨道敷内通行(原则禁止、横穿是可以的)。
例外还有别的,而看得见的那个是标志。设有**「軌道敷内通行可」**(标识令 四〇二)时,汽车可以在轨道敷内通行(这块标志)。但它并不意味着可以在那里驻车。即便有标志,仍有两项义务:不得妨碍有轨电车通行(不能妨碍),以及后方有有轨电车接近时,要迅速驶出轨道敷外,或与之保持必要的距离(迅速驶出)。不是在原地暂时停止。
有轨电车之所以另有一套规则,也是有原因的。第二条第八号所说的「车辆」,是指汽车、原动机付自行车、轻车辆和无轨电车,有轨电车不包含在「车辆」之内(不包含)。遇到把有轨电车和车辆混在一起的题目,先确认题干用的是这两个词中的哪一个。
常见问题
- 「追越し禁止」标志和「はみ出し通行禁止」标志有什么区别?
- 「追越し禁止」标志禁止的是超车这个行为本身。与它很相似的「追越しのための右側部分はみ出し通行禁止」标志所禁止的,只是为超车而驶出到道路右半部分,不驶出的超车仍然可以做。
- 有没有在弯道上可以超车的情况?
- 没有。道路转弯处附近和弯道是禁止超车的场所,即使没有对向车驶来也禁止。上坡顶部附近和坡度陡的下坡同样如此。
- 想超车时,正确的步骤是什么?
- 先确认此处不是禁止超车的场所,确认前方安全,并通过后视镜等确认右侧和右斜后方的安全(要驶出到道路右半部分时,必须一并确认对向方向的安全)。打右转向灯,约 3 秒后在最高速度限制内加速,缓缓向右变更行进路线,保持安全间隔从前车右侧通过。再打左转向灯,行驶到能在车内后视镜里看到被超车辆的距离后,缓缓向左变更行进路线,然后关闭转向灯。
- 可以越过黄色分界线变更行进路线吗?
- 不可以。车辆通行带以黄色分界线划分时,不得越过该线变更行进路线。「禁止变更行进路线」的标示有时只针对一侧的通行带,所以要确认线画在哪一边。
- 转弯时需要预先靠向就近的车道吗?
- 左转正是如此:预先尽量靠向道路的左侧端,沿着该左侧端徐行(慢行)。右转则预先尽量靠向道路中央,从交叉路口中心的紧内侧徐行(慢行)通过。在单向通行的道路上,靠的不是中央而是右端。
- 什么时候可以在轨道敷内通行?
- 为左转、右转、横穿、掉头而横穿时,为防止危险而不得已时,以及设有「軌道敷内通行可」标志时。即便有标志也不得妨碍有轨电车通行;后方有有轨电车接近时,要迅速驶出轨道敷外或保持必要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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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 e-Gov —— 道路交通法 第二条第二十一号・第二十八条(超车)、第十七条第五项第四号(驶出右半部分・6 米)、第二十条(车辆通行带)、第二十一条(轨道敷内的通行)、第二十七条(被追上车辆的义务)、第三十四条(左转或右转) (一手来源)
- e-Gov —— 道路交通法施行令 第九条(设有三条以上车辆通行带时的通行方法) (一手来源)
- e-Gov —— 道路標識、区画線及び道路標示に関する命令 附表第一:追越しのための右側部分はみ出し通行禁止(三一四)、軌道敷内通行可(四〇二)、一般原動機付自転車の右折方法(二段階)(三二七の八) (一手来源)
- 交通の方法に関する教則 第5章第2节・第5节・第6节 —— 通行位置、变更行进路线、禁止超车的场所与超车步骤/第8章第3节 —— 两阶段右转 (一手来源)
更新记录
- 30 July 2026 — 首次发布。